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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農商銀行:內控外評 靶向監督
更新時間:2016-12-08 作者: 佚名
近年來,濱海農商銀行高度重視內控管理,按照《監事會工作指引》要求,把內控管理作為監事會履職監督的重要內容,今年第四季度,先后邀請鹽城、大豐、射陽和泗洪等4家農商行共17名專業人員,根據內控評價需要及檢查人員專業特長,成立5個檢查評價小組,對本行柜面業務、信貸運營、績效管理、網絡金融和案件防控等方面從制度的覆蓋面、有效性和執行力層面進行抽查評價,主動揭短,穿透監管。
檢查評價小組的評價樣本選擇遵循“統一選擇抽檢單位、統一選擇檢查區間”的原則,抽檢對象為縣城、鎮區支行、直屬部門及機關部室,采取非現場系統分析與現場抽樣檢查相結合、內查與外訪相聯動、定性分析與定量考評相統一的方法。抽檢評價以能夠滿足客觀全面反映被評價對象內部控制真實狀況為目標。測試選樣取決于被評價對象的風險類型、業務頻次、重要程度等。在進行抽樣的基礎上,充分利用職業判斷,結合風險大小和重要程度等因素進行調整,使抽查的樣本能夠反映總體情況。
各檢查評價小組能夠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形成有質量的內控評價報告、風險提示和內控管理建議書。本次檢查共發現各類問題和風險點96個,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制度尚不完善,有的制度、流程不能覆蓋現有的業務,不能充分防范風險。二是業務辦理還不夠合規,重點是查詢、凍結、扣劃、授權、沖正等特殊業務,貸款的“三查”制度執行及風險資產管理的有效性、處置的及時性不足。三是相關金融風險控制有待加強,后臺部門的職責設計不夠合理,金融市場監督人員有的無從業經歷。特約商戶準入條件、自助設備管理還不夠規范。四是績效管理職能設計需要調整,績效考核的經辦、復核、兌現在同一部門,職能未有效分離。五是案件防控管理存有盲區,一崗雙責、六項機制落地及員工異常行為管理仍有不足之處。
針對內控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點,該行實行靶向監督,逐項建立問題臺賬,專題召開督辦會,所有問題逐一分析梳理,按輕重緩急,認真制定計劃,逐項銷號勾對,限期整改到位。堅持不把問題整改到位不罷休,對于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親自抓。落實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抓緊整改落實,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達到整改要求的,采取切實有效的補救措施,堵塞漏洞,最大程度降低風險。對于人為的操作問題,敢于動真碰硬,加大違規處罰,已對43人次進行違規積分116分,罰款5.7萬元,有21人受到警告以上處分,其中有1人被解除勞動合同。
(樊紅民)